缅甸第二特区《佤邦基本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势力、团体、个人利用佤邦从事分裂、危害邻国的活动!根据《佤邦基本法》的相关规定,1月18日,佤邦司法委警察局将18名中国新疆籍涉嫌在佤邦有从事与其身份不符活动的违法嫌疑人员依法遣送回中国,移交给中国警方处理。移交人员名单如下:

  1、艾克拜尔萨地克,男,生于1966年;2、马木提江克里木,男,生于1976年;3、艾尼阿如甫,男,生于1978年;4、也亚卡得尔,男,生于1966年;5、艾比布拉亚森,男,生于1973年;6、吐尔洪阿布拉,男,生于1964年;7、马木提沙迪尔,男,1975年;8、莫哈别提亚生,男,生于1963年;9、阿依古丽吐尔逊,女,生于1976年;10、伊敏江斯马依力,男,生于1980年;11、艾色卡尔阿吾提,男,生于1983 年;12、图尔逊提力瓦力迪,男,生于1968年;13、阿布都热西提肉孜,男,生于1964年;14、开外赛尔艾孜孜,男,生于1973年;15、张成东,男,汉族,生于1970年;16、赛乃瓦尔阿卜力克木,男,生于1978年;17、依克木亚森,男,生于1966年;18、阿布拉努尔买买提,男,生于1973年。 以上总共18人,皆来自中国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并且除了一个汉族外其余的都是维吾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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